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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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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8 14:1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地处武汉市洪山区南湖之滨,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济、管、法和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 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
  学校设有1个学部、12个学院(部),有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股份公司、湖北省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和湖北省农机鉴定站等省级科研院所,有2个独立学院。自1993年起,学校开始参与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53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80余人。现有各类国家级人才14人,其中,“千人计划”特聘专家3人,长江学者1人,“万人计划”首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各类省级专家120余人,其中,“百人计划”专家18人,湖北名师4人,“楚天学者” 66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200多名有影响的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专业,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湖北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湖北省“战略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专业,1个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入选专业;2013年,学校通过住建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湖北省实习实训示范基地1个、湖北省实习实训基地2个、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基地9个、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湖北省“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湖北省精品课程21门。
  学校建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6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2个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5个其他省市级各类科研平台。近5年,承担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580项。其中,主持国家基金项目158项,参与“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部科技重大专项研究10多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社科奖、发展研究奖、优秀调研成果奖等50余项;学校教师设计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纪念邮票”获第33届全国最佳邮票奖。2011年以来,在科技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排行榜中,我校均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农机化》、《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连续11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被评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期刊”。
  学校多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先后被授予“湖北省美誉高校”、 “湖北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全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诸多荣誉称号。

  高层次人才招聘需求
  学校围绕绿色工业战略定位,重点招聘“生物制造、新能源、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等3个重点突破领域和“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绿色建筑与城市生态环境、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区域产业生态发展、产品质量工程”等5个重点发展方向的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千人计划”、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楚天学子等高水平海内外人才。具体包括以下学科(专业)领域和方向:

  1、生物制造领域
  优先方向:(1)传统发酵产品关键技术及应用;(2)现代发酵产品高效制造;(3)发酵装备及自动化;(4)发酵废弃物综合利用。
  2、新能源领域
    优先方向:(1)太阳能发展战略;(2)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与器件;(3)并网与储能关键技术;(4)高效太阳能光热利用。
  3、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领域
  优先方向:(1)轻工装备;(2)汽车零部件装备;(3)南方丘陵水网地区现代农业装备;(4)精密制造技术;(5)机电装备控制技术。  
  4、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方向
  优先方向:(1)产品与工业设计;(2)动漫与数字媒体;(3)建筑与环境设计;(4)品牌策划与传播。
  5、绿色建筑与城市生态环境方向
  优先方向:(1)绿色建筑技术;(2)绿色建筑材料与结构;(3)城市水体生态修复;(4)城市建筑立体生态修复;(5)城市工程环境灾害防治与减轻。
  6、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方向
  优先方向:(1)车用轻质金属材料加工;(2)橡塑材料改性与加工;(3)轻质功能复合材料;(4)天然纤维材料改性与加工。
  7、区域产业生态发展方向
  优先方向:(1)循环经济与区域产业发展;(2)产业低碳发展战略与实践;(3)产业生态发展的政策与机制。
  8、产品质量工程方向
  优先方向:(1)质量设计理论与方法;(2)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技术;(3)食品安全质量监测技术;(4)质量信息化。

  教师引进计划
  (一)教师岗位基本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与经历要求。应聘教师岗位者,原则上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应为二本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应聘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教师岗位者,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211”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博士原则上应为“985”、“211”或海外高校毕业;鉴于我校师资队伍结构现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海外留学归国博士。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3.素质要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对于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学校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上述学历条件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教师引进计划

 2015年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拔尖人才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奖励获得者等拔尖人才,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具体协商。
  二、中央“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2、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3、“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至少连续来校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青年千人计划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①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②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③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④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⑤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工作生活待遇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①按国家政策享受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6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4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50-80万元/年;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00-2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20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100-2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2、“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再发放补助50万元;
  ②聘期内安排来校工作期间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④工作期间采取月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5万元/月;
  ⑤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①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⑤除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外,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50万元;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工科提供150-3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三、湖北省“百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引进后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学校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工作生活待遇
  ①按国家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非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住房一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标准);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薪酬待遇标准为20-30万元/年;
  ④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⑤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20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四、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项目入选者
  (一)引进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
  1、讲座教授
  ①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②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③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2个月以上。
  2、特聘教授
  ①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②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③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④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⑤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⑥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⑦原则上要求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
  3、楚天学子
  ①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年以上并获突出成果,年龄40周岁以下;
  ②能独立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
  ③保证在学校全职工作。
   (二)工作生活待遇
  凡经我校推荐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在聘期内按湖北省相关政策及学校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具体如下:
  1、讲座教授入选者
  ①安排来校工作期间生活住房;
  ②提供楚天学者讲座教授津贴2万元/月;
  ③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④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定额度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
  2、特聘教授入选者
  ①全职来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30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20万元及140平方米左右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②全职来校工作者,聘期内提供特殊津贴30万元/年,同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③全职来校工作者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④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10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或研究助手。
  3、楚天学子入选者
  ①提供安家费15万元(购买校外商品化住房)及过渡性住房一套;或者提供安家费10万元及校内福利性住房房源一套,按校内职工购房政策购买;
  ②聘期内提供特殊津贴5万元/年,同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③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2万元,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30万元左右的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其他学科为工科的三分之一;
  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
  五、海外留学归国博士
  (一)引进条件
  1、在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能全职来校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掌握本学科国际学术前沿,在本学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费5-1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补贴600元/月;
  2、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聘回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3、若竞聘上校内学科建设特聘岗位,可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
  4、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7-12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5-4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团队成员。
  六、国内优秀博士(后)
  (一)引进条件
  1、在国内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后),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品格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安家费3-8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或租房补贴600元/月;
  2、对符合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聘回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3、若竞聘上校内学科建设特聘岗位,可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
  4、工科提供科研启动金4-9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1.5-3万元。
  七、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一)引进条件
  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创办科技产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者;与学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并具有较高水平的大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工作生活待遇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经论证后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
  八、补充说明
  (一)特殊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经论证后给予特殊资助和待遇。
  (二)同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或“楚天学者计划”等人才项目的工作与生活优惠待遇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之一。
  (三)海外博士、博士教授、博士(博士后)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的,学校积极推荐申报。成功申报后可按相应标准享受工作和生活待遇。
  (四)在学校实施新的房改政策之前,学校提供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面议);同时对以上所有全职来校工作的博士(博士后),自入职之日起由学校提供为期30个月的博士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五)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协商。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投递简历,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申请人请将简历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2.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有检索论文请附检索报告复印件)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3)高层次人才还需提供到岗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并明确有无其他工作生活等条件要求。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李家墩一村1号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    编:430068
  联系电话: 86-27-59750186, 86-27-59750178
  传    真: 86-27-59750172
  E-mail:  hbgydxrsc@163.com;   rsc@hbut.edu.cn
  联 系 人:吕建兵  汪晶晶
  学校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rsc.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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