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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校辅修双学位通知1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凡我校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如辅修学校报名条件高于本条件项的按辅修学校要求执行):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75分以上且主修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及格;
3、原则上必须跨学科报辅修专业;
4、学有余力。
2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3各高校开设专业十校联合办学2015-2016学年外校招生专业一览
学校名称
| 开设专业
| 辅修学分
| 学位学分
| 所授学位
| 备注
| 中南民族大学
(10)
| 法学(公务员方向)
| 25
| 50
| 法学
|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两门;
3、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4、学有余力。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经济学
| 25
| 50
| 经济学
| 社会工作
| 25
| 50
| 法学
| 应用心理学
| 25
| 50
| 理学
| 财务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英语
| 25
| 50
| 文学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50
| 经济学
| 湖北工业大学
(1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 25
| 50
| 工学
| 主干课程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
| 市场营销(湖北品牌专业)
| 25
| 50
| 管理学
| 英语
| 25
| 50
| 文学
| 商务英语
| 25
| 50
| 文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国家特色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
| 25
| 50
| 工学
| 工程管理
| 25
| 50
| 工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
| 25
| 50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50
| 经济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25
| 50
| 文学
| 武汉工程大学(6)
| 行政管理
| 25
| 50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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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
| 25
| 50
| 法学
| 英语
| 25
| 50
| 文学
| 工程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50
| 经济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武汉纺织大学(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5
| 50
| 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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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饰与服装设计专业
| 25
| 50
| 文学
| 湖北经济学院(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50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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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经济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工商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25
| 50
| 管理学
| 湖北警官学院
(3)
| 法学
| 25
| 50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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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安全
| 25
| 50
| 工学
| 治安学
| 25
| 50
| 法学
| 武汉体育学院
(5)
| 体育教育
| 25
| 50
| 教育学
|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
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
4、必须跨学科报辅修专业;
5、学有余力。
| 应用心理
| 25
| 50
| 理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25
| 50
| 教育学
| 经济学(体育经济)
| 25
| 50
| 经济学
| 公共事业(体育)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注:除特殊说明外,所有学校共同的规定是:获辅修双学位证书的前提是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4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一)报名申请阶段
1、凡自愿参加“十校联合办学”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预计于11月16日—20日登录“十校联合办学”网站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时请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网址:
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网址为: http://uts.tinyin.net/
2、学生下载并填写“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附表2),于11月16日—11月20日间交主修学院。主修学院初审学生平均成绩及重修课程门数,并出具审核意见。
3、主修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于20日14:00前将申请表交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复核,教务部在网上公布预录名单。
4、教务部汇总整理后,于12月10日17:00前公布预录名单(即网上正确报名且只被校内外的一个专业预录的学生),并作为批量扣费名单提供给财务部。
(二)缴费注册阶段
辅修双学位学费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辅修阶段25学分费用)。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
1、为免去学生排队缴费之苦,今年辅修学费不需学生现场排队,改用批量代扣方式进行。请预录取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缴费时间内,确保本人在校财务部登记的中国银行卡上现金余额足够支付2500元的辅修学费,如在规定缴费时间未缴费按自动放弃辅修报名处理。十校报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在规定时段进行学费批量代扣,并随后将发票分发到各学院。教务部凭财务部提供的扣费名单进行辅修学生注册、分班等,并将听课证发到学生所在学院。
3、为确保批量扣费成功,请学生报名辅修时,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等信息。同时,为防误扣,请不参加辅修学习的学生,千万不要在辅修系统预报名。公布预录取后,如改变主意不学习,必须在12月11日15:00前,本人带有效证件到教务部进行信息删除。辅修双学位报名注册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招录辅修双学位学生。
5教学实间及课程安排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4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课表及使用教材等信息请在联合办学信息网(十校网:http://uts.tinyin.net/)查询。
6其他说明1、学生必须跨学科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不能选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2、学生只能选择校内或校外的一个辅修专业。凡同时报2个(含)以上专业的,为无效报名,不能缴费和参加学习。
3、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具体以辅修学校的通知为准。
4、辅修双学位缴费分两个阶段,第二阶段缴费在大三下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原文看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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