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7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通知】湖北大学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来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22 11:5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琴园学工”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学校决定在校内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岗位设置本次招聘会固定岗位设置基本与上学年持平,共提供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机关职能部门岗位、学院岗位、直属单位岗位等)676个,其中有偿岗位651个,义务服务岗位25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原文链接中附件一《岗位设置一览表》。
招聘对象具有湖北大学学籍且按学校规定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招聘条件1、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刻苦。
招聘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 14:30——17:002、地点:湖北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之家)一楼
招聘流程 1、学生在规定招聘时间凭《湖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表》(见附件二)参加招聘会现场面试,各用人单位在10月12日晚20:00前须将录用情况告知参加面试的学生。
2、各用人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三)和已录用学生的《申报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08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录用名单在网上统一公示。
3、学生10月17日开始上岗,由用人单位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合理安排上岗学生工作量,并按标准申报学生勤工助学酬金。
有关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将招聘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学生,并组织好本学院学生按时参加。
2、校内各勤工助学单位需安排专职人员参加招聘会。
3、所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必须经公开招聘确定,对于本学期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前上岗的学生,必须参加本次招聘会履行好相关报名手续后正式上岗。
4、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学生应完成一个学年的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不允许退岗、换岗。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在通知底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湖北工业大学大学 ( 沪ICP备06058577号 )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