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11 发表于 2018-3-20 13:47:57

九大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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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
学校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公立美术学府,迄今已有百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最高美术学府和世界著名高等美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美术高等学校。其办学起源于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1949年11月由国立北京美术学校发展而来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与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美术系发展而来的华北大学三部美术系合并成立“国立美术学院”, 1950年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定名为“中央美术学院”,1950年4月1日正式举行成立典礼。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继承发扬民族艺术传统,借鉴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建立了完善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美术教育体系;汇聚了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艺术大师和卓越教育家,培养了在美术和相关领域担纲领航的优秀艺术人才;呼应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繁荣复兴的时代进程,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贡献出众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艺术力作;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构建起现代美术的综合性学科体系,以崇高的境界、开放的胸襟、广阔的视野跻身于世界著名高等美术院校之列。
    中央美术学院适应时代发展,探索建立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途径,从由造型艺术为主的学科发展到具有造型艺术、设计艺术、建筑艺术、艺术人文的综合美术学科体系,为“关注现实、服务人民”的学校传统不断赋予时代内涵。学校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六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校拥有一流的师资和专业教学设施,秉承“尽精微,致广大”的校训,以广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基础教学培养出一大批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艺术家。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中央美术学院紧扣国家“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中国文化的传承,全面融入国家文化战略。科学研判、审慎论证,制定了以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流学科建设为核心,广揽全球优秀人才,强调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力的“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学科成功入选教育部首批“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也是唯一一所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艺术院校。
    美术学学科包括绘画、雕塑、中国画、书法、美术史及理论、实验艺术、摄影和艺术品修复八个二级学科,强调“理论与实践、古典与现当代、中国与西方”的交融互通,传承与创新并重,艺术与科技融合,建设具有文化高度、学术深度、影响广度的学科体系。
设计学学科巩固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生活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与设计、设计历史及理论等优势二级学科,自主创设服务设计、社会创新设计等新兴二级学科,研判国家发展和科技演进趋势,着眼卓越设计人才培养,设立“设计战略、科技与设计、设计思维、产业设计、设计史论”五大模块,拓展全新“大设计”教育格局,引领中国设计教育的创新发展。
    中央美术学院现有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建筑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八个二级学院,设有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建筑学、环境设计、动画、实验艺术、艺术管理等二十多个专业。
    2018年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热爱美术,有志于从事美术和美术教育事业的考生报考。

招生计划
我校按照专业学院组织招生专业考试,入学后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学习方式。
*注1:城市设计学院设在燕郊校区。

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
*注:
1.造型艺术专业素描考试午间不允许离场,请考生自备午餐;
2.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所有科目考试及造型艺术专业命题速写、书法学专业书法创作、实验艺术专业命题创作科目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专业考试--工具材料要求
*注:专业考试可以使用定画液。上述表格中各专业有限定工具材料的,一律按要求使用,若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情况,阅卷时按违规处理。

专业考试--考点设置
*注:
1.北京考点只接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进行报考确认并考试;报考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按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河南籍考生只能选择郑州考点;
3.按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籍考生只能选择深圳考点(深圳考点不接收广东省外考生)。
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以免影响考试和录取。

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证明)进入考场;
二、试卷固定:请统一使用美纹纸胶带粘裱试卷四边;
三、入场截止时间: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四、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其他绘画工具材料(画板、画架、毡子、颜料等)考生自备;
五、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
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可以报考;部队现役军人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后符合前述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专业考试作弊者,三年不得报考我校。
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一律通过“艺术升”网站或“艺术升”手机APP报名,并缴纳报考费,单个专业考试报名费160元/人,报考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艺术升”手机APP可在“艺术升”网站扫码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17日(06:00-24:00)。
三、报考确认
确认方式:在线确认或现场确认(二选一)。
(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1日 (08:30—11:30,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详见“专业考试——考点设置”栏目;
3.现场交验的原件有:a.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b.考生本人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单。
(二)在线确认:
1.在线确认时间:2018年2月22日-28日(06:00-24:00);
2.在线确认方法: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网站下载“艺术升”手机APP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四、准考证领取
(一)现场确认的考生确认后直接领取准考证;
(二)在线确认的考生3月1日-4日(06:00-24:00)登录艺术升网站打印。
五、报考艺术学理论专业特别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提交以下三项“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一)综合测评信息表(报名缴费后在系统中打印);
(二)推荐信2封(推荐人不限);
(三)考生本人创作的美术作品1—5张(作品形式不限,不得提交摄影作品)。
以上材料考生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1月8日—1月22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快递请注明“报考艺术学理论材料”。如不按规定邮寄导致材料丢失或损坏,后果考生自负。材料一经收到,概不退还。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100102
收件人:王倩
电话:010-64771056
六、考生可以根据考试专业和时间不同选择报考多个专业并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七、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八、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8年我校造型艺术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2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
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成都考点进行报考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选择我校北京或深圳考点进行报考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文化课考试请咨询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志愿确认
一、成绩查询:2018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艺术升”网站或“艺术升”手机APP查询。
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数量的4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专业确认:凡取得一个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15日登陆“艺术升”网站或“艺术升”手机APP进行专业确认,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我校在录取时,以考生最终确定的专业为准。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华侨、港澳台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一)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二、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相对成绩排序产生。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一)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
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
(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五)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六)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统一考取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入学
一、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凡参与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经详细阅读了《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三、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
四、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国际预科。   
咨询电话:010-64771017;   
网址:http://ifc.cafa.edu.cn

邮政编码:065201
咨询电话:010-58412613
考生申诉电话:010-64771000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和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10个系和1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5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院的设计学被评为A+、艺术学理论和美术学被评为A-;2017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艺术设计学科位列第25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由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师和学者组成的富有影响力的师资队伍。目前,全职专业教师190人,教授69人,副教授9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1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及地区的6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2017年11月,依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和意大利米兰理工学院设计学科建立了中意设计创新基地,清华大学米兰艺术设计学院挂牌成立,是清华大学更创新、更国际、更人文文化战略中的重要一步。
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袁运甫艺术奖学金”、“韩美林奖学金”等奖励基金以及对困难学生的大力资助行动,对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每届近30%毕业生直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所)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清华大学致力于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人,使学生具备健全人格、宽厚基础、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实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当代意识、富有责任精神、勇于创新的、有理想的设计与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2018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此简章仅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照片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电子照片(无合格证可上传报考证);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考区;
第五步:网上交费,校考费金额160元,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交费;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²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已注册的邮箱中收到新的密码,请务必填写有效邮箱。
² 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不要强行修改图片后缀,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² 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² 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未上传统考证,需要在打印报名表之后将统考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指定位置。
²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校考费均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美术统考证原件。审核通过者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⑴ 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⑵ 二代身份证原\u001f件;
⑶ 2018年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原\u001f件(如未上传则需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注: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上网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最终上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要与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对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一经\u001f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2. 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化测试: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数学、语文、外语知识的掌握。
作品评析: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3. 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以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其他省两条专业合格线;艺术史论专业,以总成绩排序划定全国专业合格线(其中一个省合格人数如超过该省录取人数上限的4倍则单独划线)。以上各专业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4. 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u001f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对于在校考中认定违规的考生,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为保证考试公平、防止考生替考等违纪行为,专业考试时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①使用专业防伪纸制作《准考证》;②在试卷指定地点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粘贴试卷条形码;③考试过程中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检查考生身份证;④考试过程中给考生摄像。
6.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所有试卷全部运回,为保证评阅的公平公正,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评卷工作。
7.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8. 2018年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可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9. 对于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可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五、 填报志愿及高考文化课要求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方可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
2.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要求同文科类考生,须达到4C1合格;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七门必测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级别。
3. 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4. 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5. 高考文化课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①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②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3.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4.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6.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一、联系方式
美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新浪微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乘地铁15号线在清华东路西口站下车。

中国美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坚守「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现已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等三个校区,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杭州良渚校区,计划于2020年建成。杭州良渚校区自2018年开始招生,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自2018年停止招生。上海设计学院原招生计划数转入良渚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点
第十条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621名(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注:
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第六章的「三、201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计划「+1」指1名2017年招生2018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aa-ic.com,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第五章 报考要求与流程
第十三条 报考方式与时间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与交费
  (1)时间:2018年1月7日至1月18日(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或http://www.artstudent.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艺术学理论类报考费为110元】。
  (4)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最多可选择3个专业(类)进行报考。请考生注意了解各考点专业限制,合理安排各专业考试时间,避免考试冲突。
二、确认(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可选择其一)
  (1)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3)网上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提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艺术升」手机APP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三、报名和考点注意事项
  (1)选择「现场确认」的考生,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 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一律选择杭州考点,其他专业考点参看第三章。
  (3)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河南籍考生只能选择郑州考点参加考试,广东籍考生只能选择深圳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郑州考点只接受河南籍考生,深圳考点只接受广东籍考生,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第六章 考试事项
第十四条 2018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校考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专业校考时间和考试科目
*注:
  ①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②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③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3、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4、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5、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三、201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
注:《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艺术学理论类的学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分流到艺术理论类和良渚校区艺术设计学专业(方向)学习。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的学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分流到建筑艺术和城市设计专业方向学习。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全国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我校将按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不限。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六)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传真:0571—8716462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源于 1906 年建立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办学历史。我院现有 9 个专业学院、15 个专业、26 个系,在美术学诸专业、实验艺术等新兴专业具有较强实力,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在校任教,是中国(大陆地区)独立设置、最具影响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我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着力培养基础扎实、人文厚重、个性鲜明、创意活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家和设计家。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另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2—26241505;或请登录:www.tjarts.edu.cn。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除天津外),18 年计划招收本科生 980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2、现场(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所有考点均需进行网报及网上缴费,网报时间:1 月 6 日-1 月 15 日(每天 6:00—23:00)上网报名,逾期不予补报,考生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www.tjarts.edu.cn 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收没有参加网上报名(含未网上缴费)的考生。
3、网上报名及缴费后,请考生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将省美术统考报考证(或统考本科合格证)复印件贴在确认表的指定位置。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流程第一步:登录“天津美术学院首页”(http://www.tjarts.edu.cn),打开“天津美术学院 2018年本科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或者直接登录 http://www.artstudent.cn(艺术升)进行注册。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第三步:选择学校和报考专业。第四步:填报专业志愿。第五步:网上缴费,报考费金额 180 元(一个专业)(另:书法学为 150 元,中英合作办学为90 元,史论类为 60 元)。报名费通过支付宝途径支付,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支付宝账户,并确认余额足以支付报名费。
第六步: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注: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取回密码。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网上)确认
1、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的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报考证原件或统考本科合格证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
3、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4、 考生应按本简章要求报考。因考点考场容量限制,外地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日程;本院考点如遇报考考生过多,则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点通知为准。
5、根据各省招办规定,河南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专业测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成绩无效。如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对考生参加校考有特殊要求,以考生所在省文件为准。天津市考生只能在天津美院参加我院专业测试。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及报考限制,违者后果自负。
6、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学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报考不同专业类别。
7、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 1 月 27-29日(时间截止到 29 日中午 12:00 之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 APP 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考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 APP 上进行网上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APP 软件内网上确认须知。(提示: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 30 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三)考点安排:
注:报考设计类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兼报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如参加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的合格人数达不到教育部规定的计划数比例,则从兼报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中按创意设计及设计分析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发放合格证,直至满足发放比例为止。且在录取过程中,只要获得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的合格证的考生均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四)报名考试费:180 元整(书法学:150 元整、中英合作办学报考费:90 元整、史论类 60元整)。(如省市招办对本省考点收费有特殊规定,由考点单位按规定执行并负责解释)。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
1、我院 2018 年专业考试,按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五大类进行报名、考试、判卷。合格证按大类发放。
2、考生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前公布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绘画工具考生自备,并请自带四开小画板。
3、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素描、速写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炭笔。命题创作和创意设计使用马克笔、彩色铅笔、水粉、丙烯、水彩、黑色铅笔、炭笔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使用毛笔、墨、砚、毡子等。印稿设计使用黑色铅笔、毛笔、颜料、直尺等。
4、各大类(不含史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总分为 400 分,除书法学专业外,素描、速写、色彩、命题创作(含创作说明)、创意设计(含设计分析)各科满分为 100 分。书法学专业临摹、速写、创作、篆刻(印稿设计)各科满分为 100 分。史论类总分为 100 分。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总分为 100 分。
5、考试时间及纸型:
6、美术鉴赏为笔试题,只能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美术鉴赏旨在考察学生对艺术现象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二)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8 年 4 月中旬公布在天津美术学院网站上,考生可登陆www.tjarts.edu.cn 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从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三)文化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天津美术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五、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录取原则:(请注意: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 750 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 2018 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择优录取②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 10%以内(含 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9 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 寸照片一张于 2018 年 10 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学院对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
10、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七、学费和待遇: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
2、我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 8000 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3、由于美术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 其他: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及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 3+1 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 2018 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 4 号
邮编: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情况咨询电话:022-26241719、26241753

广州美术学院
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1953年经高等教育部批准创建于湖北武汉,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合并而成。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2004年学校在广州大学城建成新校区,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学校现为广东省省属高校。


二、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8年我校在全国计划招生1119人,其中广东省895人,广东省外224人(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在广东省外,各校考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
(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根据我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请考生慎重报考。
(3)各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查阅。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因作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仍处于停考期内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我校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报考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报考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不得多选。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校考成绩,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校专业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报名系统:“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或“艺术升”手机APP。
(二)考生可自愿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方式一(现场确认):
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报名及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考点现场交验个人材料→拍照→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流程。
方式二(网上确认):
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报名及网上缴费→下载手机APP→在线肖像认证→上传个人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流程(注:肖像认证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
(三)个人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或其他同类型报考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使用文化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
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40元/生
书法学专业: 175元/生
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175元/生(广东省考点),
210元/生(广东省外考点)。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确认保存后,所有信息将不能修改,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我校各美术类校考专业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缴费;
3、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我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
4、各省市相关报考规定:
(1)广东、河北、河南、江西、甘肃、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
(2)广东、河北、河南、江西、湖南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
(3)江西省考生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进行报考。
(4)湖南省考生请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neao.cn/ks进行报考。
(5)河北省考生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进行报考。
5、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考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及《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
2、考生必须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请人替考、互换答卷等违规违法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二)考试时间、地点
1、除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书法学专业,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在广东省外的考点安排如下:
2、除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书法学专业,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在广东省内的考点安排如下:
3、书法学专业考点安排如下:
4、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考点安排如下: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广东省: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4)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6)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7)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美术学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人。
(3)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6)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在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在投档考生中,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新生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186号、粤价34号文件执行。
1、学费:美术学专业(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培养方向)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 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美术院校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八、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7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读期间因突发重大变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家庭经济重度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依恋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以及仲明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不等。

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凡符合教育部《2018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规定的条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8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专业加试办法见本节第4条)。
3、凡符合教育部“2018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专业加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澳门保送生信息,可咨询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网址:www.gaes.gov.mo,电话:00853-28345403)。
4、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考生、不符合第3条所述条件的澳门考生,及华侨、台湾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5、考试安排
6、报名费用:600港元/生
7、港澳台侨学生入学后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十、考试大纲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和默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速写
1、目的和要求
速写考试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按一定的要求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组合。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1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素描考试以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地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
根据考场提供的资料,按要求完成人物头像造型。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2小时3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书法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个人用具;
(2)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5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线描
线描考试目的在于考察学生迅速捕捉对象动态和特征的能力,侧面折射学生对文字造型的把握能力。
1、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2、考试要求
(1)事物主体概括、比例结构准确;
(2)场景布置合理;
(3)局部刻画生动;
(4)线条流畅富有张力;
(5)主次关系分明。
3、工具和材料
(1)毛笔;
(2)自带画夹(或画板);
(2)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4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5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整体、局部、线条、场景四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篆刻
篆刻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按照指定内容现场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篆法具备入印篆的要求,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刀法能体现出冲刀、切刀等刻制技巧;
(4)刻制完成后,印稿要盖的清晰;
(5)不能带工具书进入考场,考场提供篆书参考字样。
3、工具和材料
(1)自带刻刀、印泥、砂纸、毛笔、墨汁、墨碟等个人用具;
(2)石料由考场提供;
(3)纸张:A4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篆法、刀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
1、目的和要求
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知识和人文素养,要求对视觉艺术作品具备一定的敏感性,能对美术作品进行初步分析与鉴赏,具备一定的文字描述和写作能力。
2、工具材料
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擦等
3、考试时间
120分钟
4、评分
满分为100分。
5、参考科目
高中美术教材(人教版)
6、评分标准
客观题(60分):
(1)对美术的基本概念、年代、分期、重要作品有一定的记忆;
(2)对美术史上的重要风格流派和现象有一定的认知和理解。
主观题(40分):
围绕考场提供的美术作品图像,撰写一篇800-1000字左右的作品赏析文章。
(1)对提供的作品图像的含义进行准确解读;
(2)有一定的文字描述、解析作品的能力;
(3)有对作品的独到感受和见解。

四川美术学院
    福建考点考试时间暂定为2月5日-6日
四川美术学院位于年轻的直辖市——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近八十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能很好服务社会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研究、艺术管理和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国内外,是我国美术高级人才的培养摇篮。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战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法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一)大学城校区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
(二)黄桷坪校区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请关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

三.专业报名及考试
(一)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
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在2018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考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专业报考要求
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报名考试费分别为220元/人,理论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报名费。由于各省要求不同,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报名:
1.“艺术升”网上报名:
选择重庆、太原(山西省外考生)、沈阳、杭州、郑州、桂林、兰州、合肥、福州、青岛、广州考点的考生在“艺术升”系统(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自行上网报名并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起始时间如下表,缴费截止时间为现场确认当天12:00。网上报名和缴费等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该网页“帮助中心”查询。
注:合肥、福州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为暂定时间,若安徽省、福建省考试院批复有变动,另行公告。

(1)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a.本人签字的《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结束时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或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复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证或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选择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a.由家长或同学持上述交验材料到现场代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b.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进行在线确认(时间为1月8日起,现场确认当天17:00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无须现场确认。但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服务费30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2.考点报名:
选择在贵阳、南京、南昌、武汉、太原(山西考生)、长沙、石家庄参加考试的考生,使用当地考点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交验材料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3.注意事项
①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但省级统考未合格的考生,成绩无效。报考理论类和书法类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②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③本省未设考点的省市,如:北京、天津、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报考造型类和设计类可参加重庆(1月13、14日)、太原、沈阳、杭州、福州、桂林或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④报考理论类的考生,重庆、河南和广西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省考生可选择重庆、郑州或桂林参加考试。
⑤根据相关省市规定,石家庄、南京、合肥、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昆明考点只接收本省考生报名考试。
⑥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⑦因考点容量原因,广州考点考试的容量上限为4000人/天,兰州考点考试的容量上限为2000人/天,请考生合理安排。
⑧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成绩或通报本省考试院取消高考资格等处理;同时,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有关条款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4.考试科目、时间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八开纸)、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自带电)吹风机。

5.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理论类满分为1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先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成绩电子录入登记。

四.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考生可于2018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五.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后果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8日,网报地址:http://www.scfai.edu.cn/zsb。

六.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3.普通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和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七.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1.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2.文化考试:台湾考生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专业考试合格,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香港、澳门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文化课联合考试。
3.具体事宜请查阅《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八.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2.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鲁迅美术学院


一、招生类别、专业、学制和考试科目
重要说明:
1.招生计划待定,以辽宁省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将于六月份在我院官网公布。
2.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同批次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身心健康,非色盲或非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书法学专业除外);
5、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报考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仅使用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需登陆“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进行报名及缴费。
2、考务费按报名系统有关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考
务费不予退还。报考美术学专业无需缴费。
3、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证上传身份证和省统考合格证(书法学专业除外)真实有效。如省统考合格证未下发,可先使用省统考准考证用于校考报名,但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在“艺术升”网站如实填报省统考成绩,否则视为不符合我院校考报名条件,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考点安排及时间
(三)志愿填报
   1、考生最多可以在六大类别中选择两类报考,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兼报其它类别,只能单独报名考试。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报考条件后,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以选择网上或现场进行确认:
1、网上确认: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在线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美术学专业考生仅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操作方法等详见APP客户端提示。
2、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五)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及地点
备注:
1、外省考点报名考试注意事项:①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②郑州考点只接受河南省考生且河南省考生只能选择郑州考点③甘肃省考生只能选择本省考点。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考试用水等用品自备。
3、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具体安排


四、校考成绩查询
依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后可登陆“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查询校考成绩并打印《本科招生成绩单》。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本科招生成绩单》。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
   1、由考生生源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名的考生中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除外),须在8月20日至8月31日之间登录网站lmbks.hsjsj.cn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费用说明
(一)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除了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13000元/学年,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5000元/学年外,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学年。
(二)退费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3、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人/年。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由教学单位初评,学院审核及公示,再上报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和表彰。

九、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一)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书法学专业除外),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
(二)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第六项第三条“录取办法”执行。

十、补充规定
(一)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根据个人意愿分专业方向进行学习,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同为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三)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沈阳校区录取的沈阳市内新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十一、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15840084866(8:30-11:30,13:30-16:30)
监督电话:024-83937660 024—23940126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邮编:110004
大连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编:116650
学院官网:http://www.lumei.edu.cn

西安美术学院
    福建考点考试时间暂定为1月30日-31日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其前身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学院自建校以来,其建设发展始终与新中国的美术教育及文化艺术发展紧密相联,在继承传统,深挖教育教学内涵的基础上,注重改革创新,开拓教育教学新方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者。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手机APP报名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起每天06:00-22:00开通,请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缴费:专业考试分为设计类、造型类、书法类、史论类、音乐类,报名考试费按专业类别各类200元/人。
考生需登陆“艺术升”(www.artstudent.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类别,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的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也不再办理退款,因此请各考生谨慎填报,合理选择考点及安排考试时间。
2、现场确认及照片采集:网报后考生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现场确认当天17:00截止),同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和照片的证明)及网上报名确认单(将身份证、艺术类报考证复印件提前粘贴在确认单背面)到自己网报时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手机APP报名方法:考生因行程安排冲突等因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登陆(www.artstudent.cn)下载手机APP客户端,安装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考证原件、校考准考证(广东省考生)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网上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时间详见手机APP软件内网上确认须知。(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该网页“帮助中心”或拨打艺术升客服电话0571-89265529(服务时间8:00 - 22:00)、QQ:2022768897查询。
4、手机APP确认方法:考生须在指定的确认时间内登录艺术升app或网站www.artstudent.cn完成在线确认(结束日当天12:00截止),确认前考生需要先完成肖像认证,准考证打印只支持网页打印,手机端不支持。
四、考点安排及考试说明:
1、考点安排:
(1)按照广东、河南、山东、福建省文件规定,在以上省份参加高考的考生除报考书法类、史论类专业可在西安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高考所在省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福州、郑州、潍坊、广州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
(3)根据福建省、山东省招办要求,福州、潍坊考点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选择手机APP报名方式进行确认。
(4)按照广东省文件要求考前10天向考试院上传考生报名数据,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因考点承受能力有限,考场容纳人数每天限制在2300人以内,如:3月10日设计类可容纳2300人,3月11日造型类可容纳2300人,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如网上报名人数已满,该考点将自动停止网上报名功能。
2、考试说明:
(1)考试类别安排:a、外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类、音乐类(潍坊考点),第二天考试安排造型类;
b、西安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书法类、史论类,第二天考试安排设计类,第三天考试安排造型类。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料、水盒、画笔等画具考生自备。
(3)报考我院设计类、造型类、史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未达到美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无效。音乐类专业要求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书法学专业不受美术类统考限制。广东省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须美术类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www.zhshch.xafa.ed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西安美院招生信息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五、志愿填报(校考志愿及高考志愿的填报):
    1、校考专业类别(除福建省考生):院校专业考试分为设计类、造型类、书法类、史论类、音乐类五个专业类别,考生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进行专业类别兼报(每个专业类别仅能报考一次)。
2、高考志愿(除福建省考生):我院只接收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可选择所参加专业校考时填报的专业类别中的任意一个专业(不可跨类别)做为高考第一专业志愿。
3、高考所在地属福建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只能在我院招生专业名称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院校第一专业及高考第一专业志愿(两次填报专业志愿必须一致),超出志愿及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无效,报考书法类、史论类专业可选择西安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4、关于造型类绘画专业及史论类艺术史论专业志愿填报(除福建省考生):
(1)绘画专业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院划定的绘画(130402)专业考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艺术升”(www.artstudent.cn)网上填报绘画(130402)专业招考方向志愿顺序,例:油画、版画、水彩专业招考方向中选择三个专业做为入校后的第一、第二、第三绘画(130402)专业志愿,绘画专业志愿分配将按照考生自主报考志愿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分配。
(2)艺术史论专业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院划定的艺术史论(130101)专业考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艺术升”(www.artstudent.cn)网上填报艺术史论(130101)专业招考方向志愿顺序,例:艺术史论、艺术考古专业招考方向中选择两个专业做为入校后的第一、第二艺术史论(130101)专业志愿,艺术史论专业志愿分配将按照考生自主报考志愿及文化成绩排名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分配。
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6月15日-30日
六、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普通高校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
理,我院复审。
七、录取办法: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按照高考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设计类、造型类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占100分、速写占100分、色彩占10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2)史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满分100分: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普通类专业(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5)校考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项90分、视唱练耳10分。
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八、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须知:
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上报名时需注意:①身份证号填写: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111111” + 6位的生日 + “111”。比如92年12月16日生日,写作:111111921216111 ②报考号:十个零(0000000000)③高考所在: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不是现居住地,即使长期在内地居住,香港居民也请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
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与下列机构联系:广东市东风路725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8776581、38627826。
九、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西安美术学院本科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介绍
a、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交换学习(一年)项目(限5名)
b、美国缅因美术学院2+2学位联授项目(双学位,名额不限)
c、英国巴斯斯帕大学2+2学位联授项目(双学位,名额不限)
派出要求:
a、正式在校注册的二年级本科生。
b、 新托福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相关项目要求。
c、 在校期间没有违纪、拖欠学费和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项目咨询:
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五到国际处办公室咨询,寒暑假除外。
十、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特殊教育(本科)、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临潼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http://www.zhshch.xafa.edu.cn/
特殊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1874098         
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 10523。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 6 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374号(昙华林校区)。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以下简称“服装表演类”)志愿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1.80 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5 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报名开始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 9:00 开放省外考点截止时间:见《湖北美术学院 2018 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江苏籍、湖南籍考生在生源地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报名)。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 18:00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①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 180 元/每场(三个考试科目)(江苏省南京市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程序:
①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
②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 APP 客户端“艺术升”,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 APP 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 APP 软件内的提示。
③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起均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4、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美术理论类):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8 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各专业类型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考生必须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组考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提前批文理类除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组织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联)考的,只需通过我校校考即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8 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分值为 100 分,总分为 300 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第十四条 绘画设计类: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 1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 2 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五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满足以上两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该专业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wsb.hifa.edu.cn)。
第十八条 服装表演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类型的高考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分文理两类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七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 10 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 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八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湖北美术学院本科优秀习作奖、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奖学金,秋季采风写生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 6 号(藏龙岛校区)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纪检监察电话:027-81317062(办公室)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 6 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 4 月 20 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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