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moon 发表于 2018-2-2 08:53:23

湖北美术学院、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10523。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以下简称“服装表演类”)志愿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月5日9:00开放
省外考点截止时间:见《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江苏籍、湖南籍考生在生源地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报名)。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8:00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①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每场(三个考试科目)(江苏省南京市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程序:
①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
②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艺术升”,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③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于2018年1月13日起均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4、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美术理论类):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8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各专业类型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考生必须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组考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提前批文理类除外),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组织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联)考的,只需通过我校校考即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8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分值为100分,总分为3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8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第十四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五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满足以上两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该专业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wsb.hifa.edu.cn)。
第十八条 服装表演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类型的高考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分文理两类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七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八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湖北美术学院本科优秀习作奖、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奖学金,秋季采风写生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编:430205
纪检监察电话:027-81317062(办公室)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
邮编:430205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www.artstudent.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长 。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1904年始设师范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
二、音乐与舞蹈学院简介
音乐与舞蹈学院开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3个本科专业和1个艺术实践部。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6人,讲师29人;博士6人、硕士36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027人。学院秉承“尽师德之善,尽乐舞之美”的办学理念,建立多方位、多渠道的艺术实践平台(组建了民乐团、管乐团、合唱团、舞蹈队及数十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长期聘请国外著名音乐大师任教,并与雅马哈器乐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奖学金、师资交流、先进媒体教学等校企合作项目。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拥有舞蹈室、电脑音乐制作室、数码钢琴室、电声乐器室、录音制作室及130多间琴房等一系列教学专业设施。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跨学科交流,在省市及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近年来,代表学校和湛江市承担了第六届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开幕式音乐制作、舞蹈表演等多项外事宣传表演活动;荣获第六届国际合唱节比赛和第二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中的四项国际大奖;荣获中央教育电视台举办的第二、三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中的“作曲金奖”、“编导金奖”、“表演金奖”;连续三届荣获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一等奖;荣获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舞蹈大赛决赛高校专业组二等奖;荣获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乙组中一等奖。
三、美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美术与设计学院开设有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5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66人,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博士6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43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2人。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5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4人,师资力量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于前列。学院教学设施齐备,40余间专业画室、12个专业工作室、多媒体教室、以及2个PC电脑教室和1个苹果电脑室,70%的专业教室配备有多媒体和大屏电视。校外教育实习合作学校25所,生产企业和设计公司10余个,专业写生基地10余个。近年来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术讲座、美术与设计展览和第二课堂活动。邀请国内外20余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学院除了积极与国内各高校艺术院系交流合作外,还与美国、俄罗斯、韩国、白俄罗斯、乌克兰、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教师互访和互派短期留学生的交流活动。学院本着“强内涵、重特色”的基本思路,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系统的理论知识、较强的艺术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四、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招生范围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户口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特别注意。
2.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考点,考生须按当地招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缴交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三)成绩公布
我校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lingnan.edu.cn。
(四)合格证发放
1.发放比例:1:4或1:5
2.凡符合我校合格资格线者,可直接在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另行寄发。
(五)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注: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书法)单考类: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音乐(舞蹈)单考类: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
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校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招生热线:0759-3183211                  网址:http://zsb.lingnan.edu.cn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zszsb211         QQ咨询:2486457472

高新教育宣传片


我校成立于2005年5月,自创办以来我校教职工秉承“精心教学,用心教导”的校训宗旨,终于使高新艺考成为了陕西省第一的高考考前专业课学习学校,更是一所被家长和学生公认的师资力量雄厚的特色学校。本着“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思路,已帮助数百名学生进入了艺术院校的大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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